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将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划分为 I、II、III 级。对于危险等级为 II 级的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其事故后果和安全系数分别是()。
严重.1.00
严重.1.05
很严重.1.10
不严重.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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