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符合规定的是( )。
企业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25%
企业负责人不需要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场带班检查,在竣工验收时应到场参加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
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企业负责人请假并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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