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税法》,下列情形中,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有()。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机动车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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