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 )。Ⅰ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Ⅱ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Ⅲ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Ⅳ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Ⅱ、Ⅲ、Ⅳ
Ⅰ、Ⅱ、Ⅲ、Ⅳ
Ⅰ、Ⅱ、Ⅳ
Ⅰ、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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