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简单的共同犯罪
复杂的共同犯罪
必要的共同犯罪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