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甲医疗机构拟从乙药品批发企业购进一种以前从未购进过的丙抗菌药物。甲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和验收记录,保存
至少3年
至少5年
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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