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局令第21号)发布非处方药广告的程序是
向所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向所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向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向所在省级药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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