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铺设材料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
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合料铺设不应低于5℃
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于5℃
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宜低于10℃
采用砂、石材料铺设时,不应低于5℃
采用自流平、涂料铺设时,不应低于5℃,也不应高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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