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 )。
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视其单位性质来确定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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