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与张女士于2009年登记结婚,2012年3月王先生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下列情形中,王先生有权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
张女士于2011年12月做了中止妊娠手术
张女士和与王先生在2011年8月生育一女
张女士在2012年3月时已怀孕3个月
张女士于2011年8月因车祸丧失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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