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经何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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